孙昊亮,男,汉族,研究生学历,博士,二级教授,博士生导师,中共党员。
负责本科教学、研究生招生教育管理工作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项目,培训、继续教育、学报编辑、语言文字工作。协助校长分管教务处、研究生院、高教研究所、继续教育学院(培训中心、律师学院)、体育部、人权研究中心、《法律科学》编辑部,联系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、国家安全学院(反恐怖主义法学院)、商学院(管理学院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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